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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温州资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其对温州市瓯海中川制革皮件有限公司、温州市华夏燃料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资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温州资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资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温州资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序号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借款合同编号本金(单位:万元)债务人担保人1额度贷款合同F140043额度贷款合同F1400431500.00温州市瓯海中川制革皮件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超腾鞋业制革有限公司、浙江鼎力皮革有限公司、黄汉云、徐素素、邱伯元、沈晓碧、黄焕敏2授信额度合同D130095授信额度合同D1300951299.97温州市华夏燃料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文泰皮革有限公司、姜德华、孙晓微、杨选进、林海、金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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