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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借款合同编号本金(单位:万元)债务人担保人1授信额度合同M130016授信额度合同M1300162000.00浙江富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瑞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博尔德汽车零部件(海宁)有限公司、李良松、薛春霞、薛春莉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薛银春2016年6月23号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其对浙江富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薛银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薛银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薛银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薛银春

  2016年11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6-11-15 2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