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中都青山湖畔临枫园挡土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2016LA2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安中都青山湖畔临枫园挡土墙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为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招标人为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临安市青山湖畔
项目规模:挡墙长度119米,高度约4.5米
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概算为240万元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为止。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格。
3.3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应在2016年11月30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及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提供《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法制报(http://zjfzb.zjol.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 系 人: 赵琦
电 话: 0574-83071583 13566643444
传 真: 0574-8189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