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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临安中都青山湖畔临枫园挡土墙工程(项目编号:ZB2016LA244)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安中都青山湖畔临枫园挡土墙工程,项目业主为 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标人为 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临安市青山湖畔。

  规  模:挡墙长度119米,高度约4.5米。 

  招标控制价:2419113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挡土墙加固及其他修缮项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

  标段: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其它要求:(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 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符合建办市〔2013〕7号文件有关要求)贰级及以上有效执业资格 ,注册专业为 建筑工程 ,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证”)。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有关规定。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其他要求:

  3.3.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提供近三个月(2016年8月、9月、10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都须具备建筑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已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办理换证手续的,要求安全员的专业类别为土建类)。 

  3.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以在2016年11月30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由其统一代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也可以自行至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15日至 2016 年 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余同),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担保

  5.1 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金 

  5.2 金  额: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5.3 交纳方式: 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5.4 收 款 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北支行

  5.6 银行账号:371458348600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11月 30 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388510/徐老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 2016 年12月5日9时 00 分 00 秒,地点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 年 11月15日至 2016 年11月21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法制报(http://zjfzb.zjol.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标代理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 系 人: 赵琦 

  电   话: 0574-83071583 13566643444

  传   真: 0574-818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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