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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仲裁公告

  杭州迪雅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行纪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2016)温仲裁字第39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府东路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五楼,联系电话:88965669)。温州仲裁委员会

  永康市步跃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江伯豪与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永劳人仲案字[2016]38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庭人员名单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天内。本委定于2017年1月4日下午13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浙江省永康市城南路277号房管会大楼西大门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天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仲裁公告 2016-11-18 2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