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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东方前海利泰(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杭州扬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的处置公告

  东方前海利泰(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我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序号债权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杭州扬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人民币39512500元6436572.40元保证+抵押停业债权项下抵押物情况简介:1.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3号、165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17.9平方米;2.杭州市蓝江公寓1幢2单元1502室住宅,建筑面积144.6平方米;3.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棕榈湾城天上虹3幢302室、1002室、1202室住宅,每套面积均为113.8平方米,合计建筑341.4平方米。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1-28277229 

  邮件地址:wangchao@coqamc.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58号西湖国贸中心402-403

  邮编:310006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

  东方前海利泰(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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