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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工伤认定书送达公告

  嵊州市剡湖街道古着站服饰店:

  你单位工伤职工何阿玉家属于2016年9月19日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我局于2016年9月30日受理,并于2016年11月4日作出嵊人社工认字(2016)1113号工伤认定书。2016年11月9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书被拒收,后经多方联系无果,现本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嵊人社工认字(2016)1113号工伤认定书,公告期60日。如你单位对此工伤认定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嵊州市人民政府、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工伤认定书送达公告 2016-11-23 2 2016年11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