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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10月25日,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名称抵押人名称及/或保证人名称币种债权本金余额利息绍兴市蓝盾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保证人:金华其、王素琴 抵押人:金华其人民币7,999,997.76526,718.56绍兴县创维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绍兴县陆顺贸易有限公司、盛妙金、张水琴、魏华鑫、章萍、陆金仁、魏华明 抵押人:盛妙金人民币22,976,425.001,395,388.17诸暨新林化纤有限公司保证人:赵伟林、方杏芳 抵押人:诸暨新林化纤有限公司人民币11,050,000.00715,135.22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6年10月25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1-8775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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