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6年12月14日

  (2016)浙01民终6070、6071号

  王跃龙: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杭州耀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跃芳、原审被告王跃龙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民终6070、6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民终4071号

  杭州骏跃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骏跃能源有限公司、庞旭松、唐晓燕、杭州顺驰物流有限公司、德清金鱼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王占红: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沈丽与被上诉人王云飞、杭州骏跃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骏跃能源有限公司、庞旭松、唐晓燕、杭州顺驰物流有限公司、德清金鱼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王占红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民终4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民终4072号

  杭州骏跃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骏跃能源有限公司、庞旭松、唐晓燕、杭州顺驰物流有限公司、德清金鱼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王占红: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沈丽因与被上诉人王金新、杭州骏跃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骏跃能源有限公司、庞旭松、唐晓燕、杭州顺驰物流有限公司、德清金鱼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王占红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民终4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民终5772号

  浙江亚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吕美红与被上诉人浙江亚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6年11月11日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你下落不明,现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464号

  包赞群、杜豪: 本院受理包申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准予撤回包申君对杜豪的起诉。现依法向包赞群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包赞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238号

  杭州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岭市金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银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李扬: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告杭州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岭市金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银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李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214号

  杭州市上城区兰妮婚姻介绍所: 本院受理原告胡益勤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婚介交友服务协议书;2.要求被告退还原告交付的银卡会员费用5080元,报名费600元,茶水费两次250元,合计5930元;3.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车费四次12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合计6200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231号

  楼永军、黄安娜、曹慧珍: 本院受理冯群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416号

  吕诗训、杭州恒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志华诉你们及丁小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吕诗训、丁小莉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00000元、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63809.99元(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暂计至2016年10月17日,此后仍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判令被告杭州恒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867号

  莫连元:原告陈建军诉莫连元、孙亚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0元,并支付利息175500元(月利率按1.5%计算,自2013年8月15日暂计至2016年11月15日,并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两项合计475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253号

  石美娇、鲍安: 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325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016号

  唐柳卿、郦丽、唐余卿、杭州迪贝斯电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徐增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599号

  徐跃进:原告陈晓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归还借款人民币500000元整,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按银行同期年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612号

  浙江汉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钱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239号

  沈洪月:本院受理原告俞增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7239号民事判决书。沈洪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俞增高借款本金32000元,支付利息18560元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298号

  王益飞、周爱玉: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浙0106民初7298号民事判决书。王益飞、周爱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陈金华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自2014年8月12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299号

  王益飞、周爱玉: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华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浙0106民初7299号民事判决书。王益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金华工程款25000元,并赔偿自2016年8月10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的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960号

  魏巍、袁娟萍、单杭平:本院受理原告吴盛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028号

  吴建雄: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852、1853号

  邢金伟:本院受理黄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1852、1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227号

  袁忠: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7227号民事判决书。袁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李建忠借款本金29100元,支付利息13968元计算至2016年8月13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2092号

  郑建国:本院受理郑国权诉你及吴夏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2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005号

  周煜辉: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垫付款,并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216号

  诸葛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支付借款,清偿利息、复息 、罚息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4: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03号 

  杭州市拱墅区渝好火锅店: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朝天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市拱墅区渝好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769号

  王丽芳:本院受理原告陈明谟诉被告王丽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47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602号

  黄根华、华美春、杭州临越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7138号

  邬振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心千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催16号

  本院于2016年8月11日受理了申请人中恒(宁波)防水堵漏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宁波中恒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遗失银行转账支票1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2016)浙0104民催16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催10号

  本院于2016年6月14日受理了申请人深圳市普德新星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6年12月6日作出(2016)浙0104民催10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2735号

  杭州和信轮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弘华轮胎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578号

  袁婉仙、陈炳连:本院受理原告缪钊兴诉你们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4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579号

  袁婉仙、陈炳连:本院受理原告蒋东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580号

  袁婉仙、陈炳连:本院受理原告缪钊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点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581号

  袁婉仙、陈炳连:本院受理原告陈杏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1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582号

  袁婉仙、陈炳连:本院受理原告陈杏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3904号

  徐欢、龚建新:原告天威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徐欢、龚建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3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法院公告 2016-12-14 2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