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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仲 裁 公 告

  杭州中拓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6)杭仲(房)字第00305号申请人杭州腾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中拓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68号浙租大楼3楼317室,电话:0571-88383226)杭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仲 裁 公 告 2016-12-20 2 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