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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义乌华康工业供销有限公司(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4月30日,债权总额为44,750,135.06元,其中本金38,200,000.00元,利息6,550,135.06元,由浙江东方之星饰品有限公司、三瑞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浙江赫赫饰品有限公司、谢留泉、童昌茂、刘惠英、刘惠春、王玲、童冬梅、方香提供保证担保,由刘惠春所有的位于浙江省义乌市城中中路4号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位于浙江义乌。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拍卖方式转让给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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