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百姓“心贴心” 与贪官“硬碰硬”
记台州路桥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检委会专委符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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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跃红(中) |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史隽
从法律的“门外汉”到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通过司法考试第一人;从专注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到公诉人,再到基层检察室的检察官,20年的检察生涯,她把“怀抱法律 追寻正义”的书法作品放在办公桌前,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家门口的检察院和百姓“心贴心”
在台州路桥的十里长街,古色古香的路桥检察室,是居民们有事没事都愿意去坐坐的地方。很多居民还记得,2012年初,检察室刚在这里落脚,当一脸亲切的年轻女检察官热情地给大伙儿搬来椅子,他们才知道,原来有很多事情检察院可以管,遇到困难和麻烦还可以找这间“家门口的检察院”。
2012年,全省首家社区检察室——路桥检察室揭牌,符跃红任检察室主任。基层检察室,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小检察院。很多检察工作,例如法律监督、打击和预防犯罪等,基层检察室都要做。
那段时间,符跃红总是脚步匆匆。辖区里学校、培训机构多,家长们常常为叛逆期的孩子前来咨询。看到这些,符跃红联合多家单位建起了青少年“心·阳光”工程,每到暑期就给孩子们上法治微课,有时还兼职做做心理疏导。路桥有各类市场近80个,她总结出了服务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一二三”工作法。身处社区,收集的民情民意多,她为年过七旬的老蔡讨工资,也为外来务工的梅某争取合法权益,记起了一本本“民情日记”……
渐渐地,这个设在社区的检察室,不仅在路桥站稳脚根,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2011—2015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先进集体”“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示范基层检察室”等荣誉证书挂满了墙。
让更多的人感受正义之光
在这之前,符跃红是路桥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2008年底,轰动一时的台州梁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交由她承办。当时,该案是年度全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也是路桥建区后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数百个银行账户、数万笔资金往来,那一年的春节,陪伴符跃红的,除了数字,还是数字。
不过,面对这些让人头疼的数字,符跃红却不忙不乱,梳理起来游刃有余。早在1999年,她就拿到了检察技术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证,凭着娴熟的专业知识,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取证,该案的犯罪金额从最初移送的2.31亿追加至3.27亿。提起公诉后,起诉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金额也全部得到认定,梁某某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公诉科期间,符跃红带头办理的180余起疑难复杂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成功将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原主任、椒江区教育局原局长徐某,路桥区环保分局原局长蔡某,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李某等一批贪官送上被告人席,由她出庭支持公诉的王某某贩卖毒品案还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观摩庭。
今年,恰是符跃红检察人生涯的第20年。回望20年的检察路,符跃红为自己是一名检察官而骄傲:“有一种职业,她本身就自带正义的光芒。而我要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感受到这种正义之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