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解一起 涉外商事再审案件
台州法官收到 越洋感谢短信
通讯员 胡芦丹 王先富
本报讯 近日,在台州中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的努力下,一起涉案金额达115余万美元、纠缠数年的涉外商事再审案件终于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12月22日,此案的再审申请人、华裔美国人祁某给台州中院的法官发来了感谢短信:“收到贵院调解书,谢谢你们的辛勤付出!”
此案的申请再审人祁某是华裔美国人,其妻于某也已获得美国绿卡。被申请人是台州当地一家大型集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十多年前,王某让学成归来的祁某帮他去美国开拓市场,之后祁某在美国也成立了公司。但由于种种原因,美国公司发展并不顺利。2011年10月,祁某与王某签署结算欠条,并达成了受让美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的协议,约定祁某应向王某支付货款共计115余万美元,自2012年1月1日起分5年付清。之后,祁某未按约付款,被王某及其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祁某未上诉。但判决生效后,他又向台州中院申请再审。
这起涉外商事案件不仅审理难度大,调解难度也很大。双方在涉及美国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又涉及美国公司与台州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内容,各种法律关系杂糅不清,双方第一次开庭时提交的货物往来单据就有高高一摞,光是证据的翻译费用就高达数万元。不仅如此,双方还互不信任。此外,祁某人在国外,出庭应诉的主要是其妻于某,而于某本人则不愿意调解,开完庭后就又回到了美国。
面对种种困难,承办法官并没有退缩,在庭审后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终于,11月21日上午,承办法官接到了于某打来的跨洋电话,她同意回国来接受调解。
12月1日上午,此案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在省高院第六调解室准时碰面。历经十多个小时,调解协议几易其稿,在法官的居中协调下,双方都表示作为十多年的朋友加合作伙伴,应该放下之前的恩怨,故都作出较大让步。祁某一方同意与王某公司一起重新开拓美国业务,王某则爽快地让步50余万美金,本次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