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金华等11个地区共6488户个人消费贷款 资产委托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徐佳苗等共计6488户来源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债权资产进行委托处置。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批资产债权本金合计5782.26万元。该批资产包债务人主要分布于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等11个地区。根据规定,本次受托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或咨询公司等,但不得为自然人。热忱欢迎各界投资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合作意向,我分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委托处置程序。
资产简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资产名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和抵押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杭州人民币1777.30相应利息//2金华人民币1810.61相应利息//3丽水人民币1088.7相应利息//4台州人民币332.98相应利息//5舟山人民币150.28相应利息//6温州人民币344.82相应利息//7宁波人民币43.54相应利息//8嘉兴人民币29.87相应利息//9湖州人民币32.05相应利息//10衢州人民币133.31相应利息//11绍兴人民币38.80相应利息//合计 5782.26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赵炜 联系电话:0571-85774673 邮件:zhaowei7@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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