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标的债权清单》
标的债权为转让方在《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项下拥有的对债务人青田万宝龙鞋业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4月30日的不良债权,具体债权情况详见如下:债权基本情况如下表 金额 元
序号主合同号债权余额(单位:元)担保方式担保人或抵、质押资产本金利息(暂计至2014年4月30日)12011年丽中银合人协字第1353号4000000681777.2保证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人:浙江奔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邹春雷、孙海霞合计(人民币)4000000 681777.2
根据李剑添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6年12月21日依法转让给李剑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李剑添履行相关义务。李剑添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李剑添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 0577-65262333
特此公告。
李剑添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