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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司法行政

踏遍乡野以心换心解民忧

吴思远:在大山里诠释奉献的司法行政人

吴思远(中)

  本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胡菲菲

  2011年4月,在部队两次荣立三等功的吴思远,秉承着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吃苦的“老兵”精神,主动申请扎根基层一线,来到庆元县黄田镇做起了基层司法所所长。

  帮助失足青年解开心结、给刑满释放人员送去温暖、为数十位民工追讨欠薪……几年来,吴思远在远离城市喧嚣的大山里,甘愿寂寞,甘守清贫,一心一意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用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无比热爱,书写着平凡而有为的人生。

  普法宣传的实干者

  庆元县黄田镇生态环境优越,盛产红豆杉等国家珍稀植物,同时,镇内还有不少古墓群。但由于当地百姓法律观念淡薄,黄田镇盗伐国家珍稀植物和盗掘古墓葬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度猖獗。

  就任司法所长后,吴思远感觉担子很重,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让农民学法、懂法,方能守法。于是,他组织当地农民上法制课、送普法电影下乡、请法律顾问入户指导,宣传盗伐珍稀植物和盗掘古墓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增强法治观念,建设法治农村”……走进黄田镇的双沈村、中济村,宣传栏上一幅幅书法隽秀的法治宣传标语很醒目。这是吴思远利用自己书法绘画的专长,精心制作的警示标语、宣传画,用于法治宣传。除此之外,他还创作出了一些法治歌曲、法治快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常识。

  除了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外,吴思远还发动当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组成劝导组、巡逻队,现身说法。其中,社区服刑人员沈某与谢某通过劝导,成功阻止了两起非法伐木和盗墓事件的发生。

  5年来,吴思远先后56次组织农民、学生参加法律课堂,发放法律书籍4万余册,张贴自制标语、宣传画8000余张。在他和司法所同事的努力下,黄田镇盗伐珍稀植物和盗掘古墓葬案件渐渐没了踪影。

  以心换心的知心大哥

  庆元县司法局是全国率先实施社区矫正标杆化管理的单位,黄田镇又是标杆化管理试点乡镇。黄田镇司法所推行的社区矫正“三三制”标杆管理模式,还得到了时任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的批示和肯定,并被央视等主流媒体报道。

  工作成绩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吴思远除了用度量化的方式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之外,还率先开展“准军事化”管理,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五水共治”“洁净乡村”建设等活动,特别是在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教育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鲍某小时候玩爆竹导致手指残疾,经常被人取笑,不愿与人交流,性格比较孤僻,整日只在家中与网络为伴。2013年,鲍某因犯盗窃罪在黄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吴思远将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为他量身定做了矫正方案:关闭他家中的网络,给他买了法律书籍和励志读物,并要求他定期写体会心得;在平时的劳动教育和公益劳动中让他担任小讲师、小组长,培养他的自信心;在训练活动中安排他做后勤服务工作,尽量避免他在众人面前露出残疾的手指……

  在吴思远的努力下,现在的鲍某已经是一个自信、活泼的小伙子,他勇敢地走出家门,积极参加技能培训,主动帮助父母干农活,努力补习文化知识,并重新走进校园。鲍某的父母欣喜地看到了儿子的变化,逢人就夸吴思远是鲍某的“好老师”“知心大哥”。

  依法办事的调解能手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山里人与外界交往日渐频繁,由此引发的土地、山林、人身纠纷也明显增多。为此,吴思远跑遍全镇的27个行政村、70余个自然村,为百姓排忧解难。

  安徽籍民工祁某由于在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不慎将手砸伤,包工头以“工人自己误伤”为由拒绝赔偿。祁某求助司法所后,吴思远和调解员多次赶赴工地现场调解,包工头都以外出有事为由躲避。后来吴思远干脆带上干粮和开水,在包工头办公室等了9个小时,包工头知道无法逃避,最终出面。经调解,包工头同意赔偿祁某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8万元。祁某在大年二十九那天拿到了赔偿款,开心搭上了回家过年的客车。

  除夕之夜,吴思远收到了祁某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所长,你真是好人!”虽然上面只有短短七个字,但吴思远觉得这是他收到的最珍贵的新年礼物!

  因为工作成绩突出,2014年“八一”前夕,吴思远代表丽水市在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座谈会上作了汇报发言,得到了省委有关领导的肯定和表扬。面对成绩和荣誉,吴思远的态度一如他的名字:进学致和,行方思远。“选择了基层,选择了平凡,就要努力诠释奉献和无私。”他说。


浙江法制报 司法行政 00008 踏遍乡野以心换心解民忧 2017-01-06 2 2017年01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