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详细清单见附表
联系电话: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浦江琪莹工贸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浦江琪莹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浦江琪莹工贸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浦江琪莹工贸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浦江琪莹工贸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15年10月21日24时) 单位:元担保人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编号(签订时间)本金欠息浙江诺尔锁业有限公司XC67742711314060XC67742792514005、XC67742799914057、XC677427999140583999999.00215864.09于月霞、甄志伟、浙江诺尔锁业有限公司XC677427113140633000000.00161898.10XC677427113141613000000.00113180.55XC677427113150019000000.00 31457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