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余姚海工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2号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其对慈溪市高氏精梳棉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余姚海工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余姚海工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余姚海工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余姚海工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序号债权本金 (单位:万元)借款合同编号债务人担保人14922.66平银慈溪贷字20130815第018号、平银慈溪贷字20130827第013号、平银慈溪贷字20131008第016号、平银慈溪贷字20131009第016号、平银慈溪贷字20131010第021号、平银慈溪贷字20131016第021号、平银慈溪贷字20131017第020号、平银慈溪承字20130423第018号、深发慈贷字第2661210193号、深发慈贷字第2661210329号慈溪市高氏精梳棉有限公司 宁波开普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慈溪市金贝玩具厂、宁波嘉能进出口有限公司、杨俊亮、高立军、周淑君、宁波市益友纺织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市卡瓦依服饰有限公司、王小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