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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绍兴市快源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主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债权本金(截止2016/10/31)未偿利息(暂计至2016/10/31)担保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1绍兴市大光明玻璃有限公司087001402008(SB)7980000 1845188.20 ZDBSX08700140200801、ZDBSX08700140200802、ZDBSX08700140200803、ZDBSX08700140200804、ZDBSX08700140200805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光茗置业有限公司、钱水富、金素娟2绍兴市大光明玻璃有限公司002447、002418、00242074979871754670.610006201、0006202、0002411、0002412  钱水富、金素娟、浙江车灯有限公司

  注:具体利息金额以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文本确定的利率计算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绍兴市快源建材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称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与绍兴市快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快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快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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