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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我承诺!

  通讯员 李春慧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六个严禁’、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权力,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本人向组织郑重承诺……”近日,湖州南浔区检察院66名检察工作人员在“六大纪律”承诺现场活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南浔区检察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党纪教育一刻钟”作为每周学习的必学课程,推行廉政短信教育平台,加强教育。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我承诺! 2017-01-13 2 2017年01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