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收了“政委”的钱就失联,谁才是“大忽悠”?
时间:1月19日 地点:瓯海法院
打算找“大老板”借300万元投资项目,谁知对方预收了自己12万元利息后“失踪”,吴某赶紧到公安机关报警。一场商场上的谈判演变成法庭上的对峙。
2016年1月,吴某接洽了一笔生意,需要300万元的投资款。因为手头资金紧张,他就想找杨某合作,如果杨某能借钱给他,就让杨某在项目中占一定股份,同时支付12万元的利息。为促成合作,吴某还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杨某表示同意,但要求先收利息,然后才转钱给吴某。
同年2月2日,吴某将12万元利息通过网银转账给杨某的“妻子”。然而,到了约定汇投资款的时间,吴某却没收到一分钱,杨某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的状态。一查,杨某“妻子”竟称两人是网上相识,并非夫妻关系。
这下,吴某慌了神,立即到派出所报警。听了吴某的叙述,民警也觉得奇怪,吴某和杨某认识不过半载,而且只是在几次生意洽谈中碰过面,他怎么就这么信任杨某,还主动送钱上门呢?
吴某说,2015年10月,他在北京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36岁的云南人杨某。当时,杨某自称是做有色金属生意的,名下有千万资产,能够调动大量资金。吴某觉得他是个可靠的合作伙伴,便以曾任职永嘉县“人民武装部政委”的身份与杨某商谈“战备铜”的批发生意。吴某称,他能以26000元/吨的价格批发给杨某,每吨收取8000元好处费即可。由于涉及交易金额达数亿元,杨某出具一份自己的银行资金流水给吴某,然而,被吴某一眼识破,这是一份伪造的记录。不过,事实上吴某这一头也无法拿到所谓的“战备铜”资源,两人的第一次合作以失败告终。
虽然隐约感觉杨某的身份有猫腻,但吴某还是相信他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于是便有了这次的合作。只是吴某没想到,杨某收了12万元以后便销声匿迹了。
杨某被抓后,公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开庭时,被告人和被害人各执一词。杨某声称,是吴某隐瞒在先,谎称自己是“政委”,而且他在温州的房产远远够不上抵押的数额,所以才没有履行承诺。而吴某表示,杨某收到钱后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所以他才去公安机关报警的。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