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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诸暨市新超轻纺门市部等22户债权和相关担保合同及其他协议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债权转让双方现公告要求上述债权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责任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法院判决的全部义务。

  转让债权借款合同编号如下:

  O2HZ2016022

  特此公告。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1-23 2 2017年01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