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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关于浦江县卡卡拉鞋业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充分支付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0571-87163432

  邮件地址:zhanganqi@coamc.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

  邮编:31000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 、0571-8716316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17年1月23日

  序号债权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截至2016年2月29日)利息(截至2016年2月29日)担保情况资产情况1浦江县卡卡拉鞋业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28,000,000.001,240,022.51抵押、保证维持经营2浙江尊宇针织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28,000,000.002,344,857.90抵押、保证停止经营3浙江天平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13,620,000.004,624,911.38抵押、保证停止经营4兰溪市超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10,996,369.36854,228.35抵押、保证勉强经营5浙江瑞思达织造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10,999,286.31807,420.09抵押、保证半停止经营6义乌市吉诚五金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10,000,000.001,164,399.03抵押、保证停止经营7浙江浦江海华塑业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8,000,000.00722,478.10抵押、保证维持经营8浙江龙世达彩印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18,000,000.001,412.141.07抵押、保证停止经营9浙江金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币29,999,389.342,643,671.17抵押、保证  停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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