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这么久,总算一切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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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西法
“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法官……”近日,在杭州西湖法院执行局,老宋夫妇和老邱夫妇从法官手里接过一张80万元的领款单,激动得热泪盈眶。为了这笔交通事故赔偿款,他们焦急地等待了2年半,如今,4位老人终于能安心了。
先期拿到80万元
2014年6月,G25高速杭州路段,蔡某驾驶一辆半挂车,撞上了停在硬路肩上的另外一辆半挂车,事故造成蔡某车上的2名乘客死亡。
2015年,2名死者的家属,也就是老宋夫妇和老邱夫妇,分别向西湖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合理损失,驾驶员蔡某及车辆的使用权人赔偿2对夫妇51万余元、89万余元,车辆实际所有公司苏州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7月,老宋、老邱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用权人的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也找不到,蔡某也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于是,执行员胡锦梁和张超宗把重点放在了苏州那家公司上。经过调查,苏州公司名下账户里没有款项,公司经营地和法定代表人都变更了。于是,2位承办人先进行了公司账户查封和禁止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执行措施,随后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之一的魏某。
期间,胡锦梁和张超宗来往杭州与苏州之间10余趟,终于查明魏某和另一名股东饶某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于是,承办人立即追加了魏某和饶某为被执行人,为防止两人转移财产,又赶紧对两人名下的房屋和车辆进行了查封。
承办人多次联系魏某和饶某,督促他们在抽逃出资的限额内尽快履行义务。然而,魏某和饶某还是推三阻四、讨价还价。见这两人态度恶劣,承办人将他们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了“黑名单”,生活处处受限,过了一段时间,魏某和饶某主动露面了。今年1月22日,两人与申请人达成了协议,先期偿还80万元,剩余的60万元在2017年2月22日之前履行完毕。
钱到账后,胡锦梁和张超宗立即联系了4位老人来领款,“终于兑现了我们的承诺,让老人在年前拿到了钱。”胡锦梁一边写着结案笔录,一边感叹道:“辛苦了这么久,总算一切值得!”
终于拿到44万元
老宋夫妇和老邱夫妇前脚刚走,江西的汪大伯夫妇俩和孙子、孙女以及亲家余大伯夫妇也赶到了西湖法院。同一天,他们也领回了44万元的执行款。
儿子儿媳的那次意外虽然已经过去快6年了,但提起往事,汪大伯还是老泪纵横。
2011年4月,汪大伯的儿子汪某载着妻子骑电瓶车下班回家,途中,电瓶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结果两人当场身亡。汪某和妻子被认定为工伤。2013年3月,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裁决,汪某和妻子的公司——杭州某服饰公司,要向汪某的家属6人支付费用共计230余万元。
谁知,服饰公司之后向西湖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公司不予支付这笔钱,理由是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西湖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支持了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内容。
汪大伯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承办人徐建峰经过调查发现,服饰公司账户里只有6000元,无房、无车。
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郑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又不愿意到法院调解,案子一度陷入僵局。徐建峰多次联系郑某,但郑某付了16万元以后,又杳无音讯了。
但徐建峰一直没有放弃,多方查找执行线索,同时将郑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7年1月的一个周末,郑某在杭州萧山机场被拦了下来。徐建峰立马赶到机场,将郑某带回法院。郑某一开始还想抵赖,但一听说法院将对他进行司法拘留,马上表示愿意去凑钱。
考虑到公司确实已经不再经营,郑某名下也无财产的情况,汪大伯他们同意在赔偿款方面作出一些让步。郑某东拼西凑拿出了44万元,此案就此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