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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新 闻

无论在法庭还是在执行现场 处处彰显法律的力量

上班第一天,法官们迅速切回“工作模式”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尚法 余扬

  5起刑事案件,1小时全部审理完毕,平均用时10分钟左右;

  没到上班时间就飞奔在执行路上,一大早带回两名“老赖”,一个案子执结,另一个案子和解;

  昨天是农历新年的上班第一天,我省法院的法官们已经妥妥地从假日模式切回,投入到了紧张有序的工作中去。

  一下午审完5起刑事案件

  昨天下午2点多,一批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通过速裁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审。被告人均在上城区看守所,通过视频远程受审。

  第三个庭审是张某的盗窃案子,视频中的他看起来还算精神。案发前,张某曾在杭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负责对外联系辅导班,让小孩子来报名参加由培训机构组织的夏令营活动。

  工作期间,张某与同事邱某渐渐熟悉起来。2016年7月上旬,两人带队到内蒙古包头一个训练基地组织夏令营,早上7点多,邱某带小孩出早操,张某待在房间,发现了邱某留在床上的手机。

  粗心大意的邱某没有设开机密码,张某很顺利地打开了手机,进入邱某的支付宝账号。支付宝的小额支付功能不需要支付密码,张某分10次、每次200元,将邱某支付宝账户中的2000元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

  同年7月下旬,两人又一起带队去义乌一教育基地。在这段时间,张某利用晚上邱某去洗澡或者给小孩子上辅导课,手机放在寝室的机会,从邱某的支付宝账户中转钱。回到杭州的公司后,趁邱某手机没带在身边的时候,张某也会偷偷转钱。

  经查,张某在2016年7月到9月期间,分66次从邱某账户内转了共计12820元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

  2016年10月初,邱某想存钱到银行卡内,这才发现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三张银行卡里的钱都没了,全部转入了张某的账户。邱某立即到派出所报案。案发后,张某的父母为他退赔了邱某所有损失,但拒绝为他聘请辩护律师。

  “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案子审理完毕,法官敲响法槌,作出当庭宣判。

  “张某,你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上中院提起上诉。”法官继续说道。

  “算了,我不上诉了。”张某低下了头。大年初七,这名25岁的小伙子落寞地被法警带下了法庭。

  一早上搞定2名“老赖”

  昨天,嵊泗法院执行局欧法官一大早就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被执行人江某某在菜园镇小菜场门口被发现了。

  欧法官赶紧和法警一起赶到现场,只见江某某正一脸无奈地坐在自己那辆破旧的桑塔纳轿车内。

  据悉,江某某向沈某购买几次石子,经结算石子款共计48600元。双方约定2013年底付清的,可江某某却只肯付其中一小部分,还剩下3万多元的货款沈某一直追不回来。

  沈某胜诉后,江某某一直躲在上海不现身。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多次联系督促他履行义务,但江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今年春节,江某某回嵊泗老家过年,初七准备回上海,打算到菜市场买点海鲜带回去,没想到却在菜市场门口被沈某逮了个正着。

  发现江某某后,沈某给执行法官打了电话。江某某也知道这次肯定躲不过去了,他表示这个月底会有一笔钱进账,到时候一次性还清3万多元。昨天,沈某与江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也是在昨天早上,嵊泗法院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汤某某在宁波栎社机场,准备飞往深圳时,被机场公安当场控制住。6年前,汤某某以老公买船需要为由,向原告借款,此后一直没还。案子进入执行后,汤某某却与法官玩“躲猫猫”。这次她被抓后,听说法官要对她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立即通过手机银行履行了该案全部22000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9 上班第一天,法官们迅速切回“工作模式” 2017-02-04 2 2017年02月0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