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2月9日
附: 公告清单 单位:元
序号放款行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币种本金 利息 担保人名称1苍南支行苍南华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温CN201555104人民币3,000,000.00 77,401.38 保证人:王道正、陈娟, 抵押人:黄益朝、温怀伟、卢孔惠、张辉峰、林长缨、李法琼2苍南支行苍南华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温CN201555103人民币2,786,800.21 53,475.70 3平阳支行平阳县东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借字086601号人民币310,000.00 12,773.99 保证人:陈万钦、严爱珍、王海清、张丽丹、平阳县复合包装材料厂,抵押人:陈万钦、严爱珍4平阳支行平阳县东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借字086602号人民币300,000.00 13,153.43 5平阳支行平阳县东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借字086603号人民币720,000.00 29,668.57 6平阳支行平阳县东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借字086604号人民币470,000.00 19,366.99 7丽水分行丽水市联鑫轴承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合人贷字第439号人民币1,000,000.00 49,501.64 保证人:张利伟、赵少珍、汤雅洁、季永森、浙江丽水新亿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抵押人:张祖吉、吴菊宏8丽水分行丽水市联鑫轴承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合人贷字第326号人民币2,996,729.03 164,420.70 9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050号人民币308,754.49 5,763.67 保证人:丽水市正顺电器有限公司、邱松娇、涂和平(已去世)、涂峰、章微红、叶青芳、邱少成、李栽标、纪碧琴10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054号人民币500,000.00 10,111.56 11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056号人民币725,906.43 20,551.80 12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079号人民币600,000.00 25,513.10 13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106号人民币415,339.08 8,206.90 14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108号人民币900,000.00 36,430.13 15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111号人民币550,000.00 22,694.91 16丽水灯塔支行丽水市绿谷燃料有限公司2015年丽中银灯合人贷字第129号人民币600,000.00 25,272.13 17龙泉支行龙泉市育才学校2015年龙中银借字446号人民币7,163,361.40 494,053.59 保证人:毛必平、周润贞,抵押人:毛必平、周润贞18武义支行武义县雄杰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武义2015年借字0035号人民币5,000,000.00 505,766.79 保证人:黄绍雄、徐连招、黄英杰、吕晓慧19武义支行武义县雄杰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武义2015年借字0503号人民币4,000,000.00 303,396.89 20永康支行永康市居美乐日用品厂永康2016年人借字0227号人民币2,500,000.00 37,566.42 保证人:永康市鸿羽五金制品厂、金华斯奈尔工贸有限公司、朱金法、胡秋连、朱天晓、朱芳芳、胡拥军、胡雄刚、程琛璐、朱天庆、李圣巧21永康支行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永康2015年人借字0345号人民币4,900,000.00 265,676.58 保证人:程文胜、程娇凤、永康市新艺铸造厂、永康市新艺工贸有限公司、颜聪聪、程娇容、颜天康22南浔支行湖州南浔迈丰家具厂南浔2015人借086号人民币450,000.00 30,881.67 保证人:陆建新、钟美金、陆慧冬、张佳,抵押人:陆建新、钟美金23南浔支行湖州南浔迈丰家具厂南浔2015人借087号人民币750,000.00 53,160.98 24义乌分行义乌市志恒进出口有限公司ACSF271731500010306D美元64,906.73 733.91 保证人:季冬初、金晓霞、义乌市嘉琳娜化妆品有限公司、金晓峰、何小玲,抵押人:季冬初、金晓霞25义乌分行义乌市志恒进出口有限公司ACSF271731500010208D人民币2,500,000.00 118,239.29 26义乌分行义乌市志恒进出口有限公司ACSF271731500010239D美元184,000.00 3,904.55 27义乌分行义乌市志恒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2015年7131字029号人民币2,377,874.25 170,660.98 28义乌分行义乌市志恒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2015年7131字010号美元152,000.00 3,050.07 29义乌分行义乌市叶新针织手套有限公司廿20147131201人民币4,000,000.00 331,163.65 保证人:方叶新、金厚仙、王鹏、胡飞英、浙江小昔米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抵押人:方叶新、金厚仙30义乌分行义乌市金硕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45字0618号人民币8,000,000.00 217,289.93 保证人:方为进、徐玲莉、义乌市国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立民、任灵贞31嵊州支行浙江威普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嵊州2015人借027号人民币2,498,221.86 144,102.64 保证人:裘竹春、张夏庆、浙江德乐电器有限公司,抵押人:裘竹春、张夏庆、金乐飞、徐绍军、王孝华、徐则君32嵊州支行浙江威普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嵊州2015人借328号人民币4,999,984.27 314,565.67 33诸暨支行诸暨市昌乐机械有限公司诸公2013人借1063号人民币1,153,580.83 324,928.53 保证人:谢情、张天坪、谢重浩 、王丽华、陈培金、朱冬青、赵海英、周泽鑫、诸暨市锦丰针织袜业有限公司、诸暨市唐人袜业针织厂(普通合伙)、诸暨链条总厂34诸暨支行诸暨市昌乐机械有限公司诸公2013人借1080号人民币1,634,237.44 499,482.98 35诸暨支行诸暨市昌乐机械有限公司诸公2013人借1057号人民币313,355.49 103,114.12 36诸暨支行诸暨市昌乐机械有限公司7001514000189号人民币1,150,000.00 398,475.00 保证人:谢情、张天坪、谢重浩 、王丽华、陈培金、朱冬青、赵海英、周泽鑫、诸暨市锦丰针织袜业有限公司、诸暨市唐人袜业针织厂(普通合伙)、诸暨链条总厂,抵押人:钟新炎37诸暨支行诸暨市峰月管业有限公司诸店2014人借1198人民币6,000,000.00 571,206.15 保证人: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池沈剑、池月来、沈婉青、黄新萍、屠燕福、黄新婉、屠燕品,抵押人:诸暨市峰月管业有限公司38诸暨支行诸暨开迷乐服饰有限公司诸公2015人借0399人民币1,800,000.00 98,167.39 保证人:宣国生、楼小敏、方延风、徐刚,抵押人:诸暨市原野纺织有限公司40诸暨支行诸暨开迷乐服饰有限公司诸公2015人借0375人民币1,000,000.00 53,515.10 41诸暨支行诸暨开迷乐服饰有限公司诸公2015人借0067人民币798,765.58 51,236.74 42诸暨支行诸暨开迷乐服饰有限公司诸公2015人借0409人民币2,000,000.00 109,790.66 39诸暨支行诸暨开迷乐服饰有限公司诸公2015人借0357人民币3,200,000.00 183,752.07 保证人:宣国生、楼小敏、浙江风光纺织有限公司、方延风、徐刚,抵押人:诸暨市原野纺织有限公司43诸暨支行诸暨星光针织有限公司诸公2014人借1086人民币1,950,000.00 513,757.25 保证人:诸暨欧赛尔袜业有限公司、诸暨市久渔针织厂、朱奇栋、杨洁娜、朱裕光、张仲英、朱其霞、袁天峰、赵可敏 、赵仕建,抵押人:朱奇栋44诸暨支行诸暨星光针织有限公司诸公2014人借0489人民币3,499,174.07 499,347.77 保证人:诸暨欧赛尔袜业有限公司、朱奇栋、杨洁娜、朱裕光、张仲英、朱其霞、袁天峰,抵押人:朱奇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联系人:夏虹 联系电话:0571-85010421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21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梁芝芝
联系电话:0571-85774798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