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于个体老板 能享有年休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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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个体餐馆的雇工,已在该餐馆干满1年了。2017年1月,我提出休年假,老板却说,他是个个体户,员工没有年休假,要求我继续工作,并答应给我加班费,但之后老板未兑现诺言。请问,我是否享有带薪年休假?
读者:李承发
李承发读者:
你当然享有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例》第3条规定,休假天数因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以及请事假或病假达到规定的天数的,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和特殊劳动关系劳动者除外),并且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要求,不管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规定,都应当享受年休假。本案中,你虽然是个体户的雇工,但也依法享有年休假,老板应当批准你休5天的年假。职工遇到用人单位不批准休年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的情况,可以带齐劳动关系证明、年假申请表、单位领导批复等资料,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上述部门会依职权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年休假工资和赔偿金的。
潘家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