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城资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信达资产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于2017年2月21日依法转让给锦城资产,信达资产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信达资产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锦城资产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锦城资产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详细清单见附表。
联系电话: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0571-85773698
2、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88563123
2017年3月2日
附件:截至基准日的《标的债权明细》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权资产借款合同编号未偿本金未偿利息本息合计担保合同编号担保情况1杭州小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41230100203、9230201401531790542.228457944.4740248486.6920140203ZGEBZ1、20140203ZRRZGEBZ3、20140203ZRRZGEBZ4、92502013018杭州索莲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周文超、王国芬、周雨晴2杭州荣元实业有限公司X2014-123010-20094000002796246.6112196246.61X2014-123010-200、92502013028浙江博天控股有限公司、莱蒙达集团有限公司、朱旭克、朱飞3杭州萧山凤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17027123020130593、617027123020130208176500004451596.5122101596.51617027123020130593、2011110、617027123020130208杨玉凤、金建庆、杭州浙东实业有限公司、韩杨
注:1、 上述所有债权项目皆为原债权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转让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相关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以原债权银行与信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2、 上述所有债权的本金、利息皆计算至2016年10月31日,若有计算不准确,皆以各债权相关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