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 告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雷卫平、汪强:

  公司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2017年2月8日。请你们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前与公司办理好工作交接、人事档案移转、劳动关系解除证明等手续。

  此 致

  浙江振兴担保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2017-03-03 2 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