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网红”不差钱,为何还要去行骗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景轩 林铭炜 火华 嘉文
时间:3月2日 地点:景宁法院
法庭上的王某未施粉黛,但甜美的长相仍依稀可见。案发前,她是个有着数十万粉丝的“网红”。
2015年初,刚满18周岁的王某只身一人从老家江西到浙江做微商,从事服装销售准备大干一番。王某相貌讨人喜欢,性格又热情开朗,经常和网友互动,很快她便在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上吸收了数十万的“粉丝”,成为了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的“网红”,她的QQ空间访客达到每日数万人次,服装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
一个妙龄少女事业刚刚起步,也不差钱,怎么会突然走了歪路,很多人对此都难以理解。王某说,“我也是在网上被别人骗了2000元后,心理不平衡,就一时糊涂去骗了更多的人。”
2015年9月开始,王某开始在QQ空间等网络平台上发布销售苹果系列手机、卡西欧相机等电子产品广告,称一部全新的苹果6S手机只要2000多元,多加1000元还送平板电脑。如此低廉的价格充满了诱惑力,网友们看到广告后,纷纷添加王某的QQ进行咨询。
其实,王某根本没有这些产品。她收到网友的货款后就不予理睬,甚至加入黑名单屏蔽。就这样,王某成功诈骗了91人,共骗取24.6万元。打了钱却没收到货,受骗网友纷纷向公安机关报警。
案发后,王某的账户被查封。银行卡内还有百万元的余额,这些都是她一年多来卖衣服的合法收入。
景宁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旁听席上,王某的妈妈仍不愿相信自己的女儿会是一个诈骗犯,“我的娃很乖的,怎么会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