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杨梅酒,夺走一条命
时间:3月9日 地点:永嘉法院
![]() |
老人在家里闲不住,出来做环卫工人,没想到,却被酒驾司机撞倒,不治身亡。肇事司机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法庭受审,懊悔痛苦不已。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1日下午,全某酒后驾驶一辆二轮燃油车,从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村出发,载着同事小琳往上塘中心城区方向行驶。当车子开到黄田街道狮子山隧道路段时,不小心撞到了环卫工人叶某的人力三轮车。叶某当场身亡,小琳也受了伤。
据全某交代,当天上午,自己和小琳说好,开燃油车带小琳去上塘的菜场买菜。中午时分,他在家吃饭还喝了一杯杨梅酒,后来开车的时候,本来并没有感到头晕,没想到车子开到半路的时候就开始犯迷糊了,结果发生了这场意外。
经事故认定,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中,叶某的两个儿子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出庭应诉。小叶说,自己家里条件挺好的,父亲是因为在家里闲不住,才跑去当环卫工人,负责狮子山隧道这段路的路面垃圾清理工作。“家里人都劝说过,但父亲不听,坚持要去工作,没想到遇到这样的事情。”诉状中,两人要求全某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等费用总计8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全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全某知道喝酒不能开车,现在造成了严重后果,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他坦言自己实在是没钱拿出来赔偿。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