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本报2016年11月8日第10版刊登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第12、13、14户内容应更正如下:
序号借款人名称债权基本情况担保情况币种借据凭证贷款余额本金(原币)利息(原币)借款合同号担保(保证 抵押)合同号担保人(抵押人)名称12天达印刷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7,199,944.443,931,169.66WZ22(融资)20110008、WZ222011110057WZ22(高保)20110033、WZ22(高保)20110034、WZ22(高抵)20110011苍南县阳光印业有限公司、杨加宗13天达印刷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18,994,894.7010,440,504.71WZ22(融资)20110008、WZ22201111005614天达印刷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699,995.831,455,292.75WZ22(融资)20110008、WZ2220111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