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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说 法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满昌控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满昌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满昌控股有限公司,现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向宁波满昌控股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满昌控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序号原贷款行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本金(元)担保人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黄泰机电有限公司平银鄞州综字20140513第003号、平银鄞州贷字20140519第010号、平银鄞州贷字20140520第005号、平银鄞州贷字20140521第001号、平银鄞州贷字20140522第008号、平银鄞州贷字20140523第003号49980000宁波市鄞州黄泰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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