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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金华等11个地区共6488户个人消费贷款资产委托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徐佳苗等共计6478户来源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债权资产进行委托处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批资产债权总额为18549.7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5681.32万元,利息合计12868.42万元。该批资产包债务人主要分布于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等11个地区,公司拟将上述资产分为4个区域分别进行委托。根据规定,本次受托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或咨询公司等,但不得为自然人。热忱欢迎各界投资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按如下地区划分参与投标,一旦达成合作意向,我分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委托处置程序。

  资产简介: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赵炜

  联系电话:0571-85774673

  邮件:zhaowei7@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楼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序号资产包地区币种本金利息1杭州、嘉兴、湖州人民币1738.28相应利息2金华人民币1810.61相应利息3丽水、衢州人民币1222.01相应利息4台州、温州、宁波、舟山、绍兴人民币910.42相应利息合计5681.32  


浙江法制报 说 法 00010 杭州、金华等11个地区共6488户个人消费贷款资产委托处置公告 2017-03-15 2 2017年03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