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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家物流公司39名司机被判刑

两三小时的车程 这群“老司机”要行驶五小时

39名大货车司机受审

  公式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南轩

  大货车从宁波到嘉兴,通常需要缴纳600多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但有人经过换卡逃费之后,只缴纳了100元,近日,嘉兴南湖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特大诈骗案件,该团伙通过高速公路互相调换高速缴费卡等手段,诈骗沪杭高速公路嘉兴管理处等单位费用,涉案金额近100万元(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后,本报2016年7月28日曾作报道)。

  两三个小时的车程要开五个小时?

  去年上半年,沪杭高速公路嘉兴管理处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有一批货车司机频繁存在驾驶超时的现象,比如宁波到嘉兴明明只需要两三个小时的车程,他们经常要行驶超过5个小时,并且通行费基本维持在100元左右。经询问,这些货车司机都说“自己是在服务区睡过了头”。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之后,高速公路公司发现有一批从宁波开往嘉兴的货车存在频繁的逃票行为,他们立即将这个情况向嘉兴南湖区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了7辆可疑车辆的数据。

  南湖警方根据高速公路公司提供的线索进行分析发现,这7辆大货车均属于宁波某物流公司。该公司近百辆货车中,有一半车辆存在高速逃费行为。

  经过半年多的仔细侦查,南湖公安先后抓获货车司机39名,扣押涉嫌逃费的物流公司车辆40余辆。

  为省成本诈骗近百万

  3月21日,这39名货车司机因涉嫌诈骗罪在嘉兴南湖区法院受审。

  经查,该案件不像以往其他地区发生的高速公路逃费案,这批大货车司机并不是在服务区作案,而是选择在高速公路的某一特定路段,以两三辆车为一组,互相通过电话联系。作案时他们将车子停在硬路肩上,直接穿过车道,通过高速隔离带进行换卡,犯罪过程非常短暂且危险。

  为了掩饰犯罪行为,他们并不是每天作案,一般一个月七八次,并且准备多块车牌,不断进行“套牌”,作案过程非常谨慎,遇到警车巡逻就立即放弃换卡,时间往往选择在高速车流量较少的零点左右进行。

  被告人刘某今年43岁,是安徽人,开大货车8年。2013年,经过老乡介绍他来到宁波这家物流公司,一进公司,便开始和“老司机”跟车“学习”换卡,然后逐渐参与到这类犯罪行为中。

  据刘某供述,2016年3月,他第一次出车换卡。“那次出车是从宁波到上海,我从宁波丁家山上的高速,跟对向过来的司机约好,就在跨海大桥北岸的高速口子换了卡,然后从嘉兴下的高速,再从国道开去上海。”刘某说,如此一来,原本五六百元的高速通行费就只花了一百元左右,回公司报销后就可以赚取四五百元的差价。

  刘某称,他们每次回到公司后,不需要发票就可以报销通行费,老板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般这样下来,这些大货车司机一个月可以获得非法收入七八千元,除去各类开销可以获得五六千元的收入。”再加上货车司机本身就有货物产值的提成,刘某他们每个月到手的钱都有近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2月以来,刘某等39名被告人为节省运输费用,合谋在宁波至上海、无锡等地的拉货途中,用锡纸包裹通行卡、遮挡车牌等方式隐藏实际行驶路线,并通过互换高速通行卡的手段,骗取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交投公路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高速通行费共计96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还同时对被告人处以五千元到一万二千元不等的罚金。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3 两三小时的车程 这群“老司机”要行驶五小时 2017-03-23 2 2017年03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