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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

  陈献省、王晓艳:

  根据何正健与何伟忠于2017年3月2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你尚欠何正健的借款本金人民币398万元及其相应利息等相关权利已转让给何伟忠享有,请你速向何伟忠偿付(联系电话:13967402209)。

  特此通知。

  通知人 何正健 何伟忠

  2017年3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债权转让通知 2017-03-24 2 2017年03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