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公告

  经查,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186号东侧的简易货梯,落地面积2.72 平方米,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违法构筑物。该处违法构筑物现由杭州市下城区蒙迪丝绸商行(陈迪荣)实际使用,其所依附的合法建筑主体的房屋所有权人系杭州海宏实业有限公司 。由于无法确定该违法构筑物的建造人,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请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下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庆中队依法接受调查处理。

  公告期限届满仍未前来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拆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全明  陈勇

  联系电话:81999231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柳营巷19号

  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告 2017-03-30 2 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