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吴强(公民身份号码362302198911244559,江西省德兴市龙头山乡龙头村上呈人):
我局于2016年8月20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绍越卫公罚[2016]23号)。但你至今尚未履行,现予以催告。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催告书(绍越卫催〔2017〕2号)实施公告送达。具体内容详见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通知公告栏(http://wsjs.sxyc.gov.cn)。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