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屋偷了一床被子
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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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陈清平 凌燕
今年27岁的安徽人沙某近日被海宁警方刑拘了,他觉得自己很冤,只偷了人家一些小东西,最值钱的也就一条被子,怎么就这么严重呢?
6年前,沙某来到海宁皮革城打工,在一家店里做销售。老板给他和其他员工租了房子。房子位于海宁市区塘南路,几个年轻人住在一起,相处融洽。
今年2月13日,沙某为了有更好的发展,辞职去了南京做房产销售,东西也搬走了,但留下了一辆自行车。他说,下次再回海宁来拿走。只是,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他没有把钥匙交给房东。
2月19日,沙某再次回到海宁,打算将自行车带走。但同事跟他说,那个房子里已经没有原先的同事了,大家都已经搬走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沙某拿着钥匙打开门后,竟然将屋内的一床新被子和另外一些零碎的东西都带走了。
两天后,新房客李某打开房门一看,自己的东西不翼而飞,马上报警。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展开侦查,很快将沙某从南京抓回。
路上,沙某一脸无辜地问:“最值钱的也不过是一床被子,我赔钱给他就是了,这也要抓我吗?”民警告诉他:“对!”
按照新刑法规定,入室盗窃不以数额计算,哪怕1分钱未偷也构成犯罪。以前刑法惩罚的是结果犯(即要有犯罪后果),而新刑法惩罚的是行为犯(有犯罪行为即可),这是国家保护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重大举措。另外,新刑法中关于盗窃的定罪情节,增加了3种盗窃行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