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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说法

“三证”记得加盖公章 书证电子证据都要留存

防范合同诈骗 经侦微课堂给出不少技巧

  本报记者 许乔静

  4月11日晚,在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举行的第一次微课堂上,一些企业代表就如何防范合同诈骗进行提问:

  签订合同是我们日常贸易往来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虽然我们对此很小心,但也曾因为疏忽而碰上合同诈骗。请问律师,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方面才有利于以后的维权?还有,一旦遭遇合同诈骗,企业可不可以将此前和对方合作过程中的文件、电子信息记录作为证据呢?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炳鑫、浙江新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涛回答: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对象是公司,那么就应该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三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别小看盖公章这一步骤,如果对方涉嫌合同诈骗,它就能发挥大作用呢。因为如果对方存心诈骗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话,通常连公章也是伪造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企业的控告后,于初查环节就能鉴定出公章印鉴的真假,一旦查出公章是伪造的,公安机关就能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先对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再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固定合同诈骗的相关证据。此外,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写明对方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和联系人信息,这样万一对方公司在收到企业交付的财物后人去楼空或者联系人失联,企业可以以此作为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日常交易中保留证据以防万一也是有讲究的。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留存书证和电子证据。书证指的是企业签订的各种合同、借条、欠条、对账单、银行资金流水、发票、公证文书等。这里要注意的是:具有合同效力的备忘录、意向书、纪要、决议、框架协议、补充协议、附表、附录、承诺函、声明、说明、保证、通知单等,也是合同的一种,也能作为书证,不要以为没有合同二字就不是合同。而电子证据则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等,这些也应注意保留。此外,如果是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企业可以去银行打印转账凭证,并加盖银行印鉴,这也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7 “三证”记得加盖公章 书证电子证据都要留存 2017-04-13 2 2017年04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