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消法”下月起实施
揭秘这部法规背后的立法故事
历时近一年半精打细磨,每个数字都有“来头”
本报记者 许梅
不久前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这部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浙版新消法”的地方法规,虽只有短短41条,却涉及多达十七八个“热门”消费行业、领域。因触及面广、立法规范的领域新,“浙版新消法”前后3次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最终获全票通过。
今年5月1日,“浙版新消法”即将开始施行。近日,记者走访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这部法规背后,历时近一年半、精打细磨的立法过程。
有简也有繁
不回避热点难点,寻求解决之道
由于此次修改涉及的行业、领域面大量广,因此立法工作伊始,常委会法工委就明确:“浙版新消法”的修订,要破除立法文本上的繁文缛节,突出问题导向,实行精准立法,比如对原施行版本中关于消保委的职责以及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等上位法已明确的内容,修订稿都不再重申;同时,法规文本也不分章节,而是分条款直接阐述,结构上简练、精干。“就针对问题,有几条就写几条。”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吴江介绍。
一方面删繁就简,而另一方面却不惜笔墨。记者注意到,“浙版新消法”有很大篇幅涉及到新兴消费领域,比如网络交易、快递、社会培训、医疗美容、二手车、全装修商品房等,这些方面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产生的消费纠纷、投诉也多。
“这其实就是立法中的问题导向,以问题引导立法,通过立法解决问题。所以在浙版消法的修改中,对百姓关注、各方争议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我们不回避、不躲藏,努力尝试通过地方立法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来破解。”吴江说,“尤其是一些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都尽量纳入法规调整范围。”
同时,“浙版新消法”也积极关注消费过程中的一些新情况,比如预付式消费、互联网环境下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等。
广度和深度
座谈会一轮轮开,条款越写越细
吴江的工作电脑里,有一个专门关于“浙版新消法”立法的“大事记”。从这里可以看到,从去年初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到今年3月30日表决通过,这一年多时间里,起草小组调研的足迹遍及全省各地,开过的座谈会涉及交通、房地产、建筑、汽车、快递、医疗美容、网络电商等众多行业。
“有些行业的专业性特别强,要对这些领域进行立法,立法者首先要懂这个行业,然后才能去立法规范。”吴江说,比如为了“浙版新消法”中有关二手汽车、商品房渗漏、全装修商品房等条款,他们一次次地听取各方意见。“拿商品房渗漏来说,消费者反映很多,我们就多次召集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规划设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开座谈会,就是想知道:到底渗漏可不可以做到有效预防,一旦出现渗漏后从技术层面上能不能及时解决。”
从“大事记”里看,“浙版新消法”从最初拟定的草案,到后来的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仅在省人大机关召开的各类座谈会就有40多场,下基层调研的各类座谈20余次,前后修改30余稿,而没有记录的各类座谈会数量更多。
在“浙版新消法”的起草修改过程中,立法工作者们还多次听取专家意见。去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赴北京征求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意见;立法小组曾两度将修改草案发送给我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著名民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上上,征求意见。另外,审议稿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高院、浙大光华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邀请语言文字专家对文本发表意见,在立法过程中精益求精,力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
“含金量”十足
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果仔细查看“浙版新消法”,你一定会注意到,很多条款中都有数字,比如30天、6个月、8年等,这些数字在消费者维权中的作用非常关键。数字的背后,是沉甸甸的“含金量”。
比如在预付式消费中,针对之前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经营机构“跑路”问题,“浙版新消法”规定经营者终止经营活动应提前30日发布告示;对全装修商品房,要求埋设在墙体内的电气网络管线、给排水管的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在商品房渗漏的处理上,对商品房的屋面防水以及厨房、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规定的保修期限是8年;对同一区位渗漏的,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达成一致维修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未予修复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房或自行委托维修单位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这里的6个月,立法过程中我们曾考虑过3个月、1年,但最终定了6个月。这样既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把时间拉得太长,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季节、气候环境、检验时间等客观因素。”吴江说。
还有汽车的“三包”问题,对汽车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整车更换或者退货”的情况,“浙版新消法”列举的情形也比国家规定的要多,比如燃油泄漏、安全装置失效、车辆自燃等。“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两点:一是汽车属高消费产品,二是汽车安全问题关系到公共安全。所以,这些规定在立法过程中也都得到了相关行业、部门的认同以及常委会委员们的肯定。这也体现了我们正在推动的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和商品。浙江在这方面更应该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