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给闺蜜介绍男朋友,真相却让人毛骨悚然
时间:4月18日 地点:椒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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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童法 李晴 应雨轩 张梦瑶
“我半蹲在她左肩的旁边,将电线交叉,双手互换,并把电线在手指上绕了一圈,这样拉的话不会打滑。”
“我看到她的两只脚在乱踢,两只手在地上乱抓,嘴里已经说不出话了。后来,她慢慢地就不动了,我就放手了。”
法庭上,被告人吴某这样描述着她行凶的细节。很难想象,这些话竟然出自一个身材娇小的弱女子之口。
吴某和钟某是一对闺蜜。2016年12月14日晚,吴某约钟某出来喝酒,还说要介绍一位画家给钟某当男朋友。当晚9点多,两人来到了台州市民广场。见钟某没化妆,吴某就“好心”提议,让她和画家在广场大草坪东侧的小树林见面,“那里黑一点,看不清人”。钟某听后,觉得有道理,就去了。到了小树林,吴某又骗她说,画家快到了,会给她一个惊喜,叫她用丝巾把眼睛蒙住。钟某也照做了。接着,吴某从衣袋里拿出苹果手机的充电线,勒住钟某的脖子往后拉,将她勒晕在地上。随后,她抢走钟某的苹果手机、3张银行卡等物,逃离现场。
她和钟某无仇无怨,为什么要对小姐妹下手?吴某案发后供述说,约钟某出来的那天,她被一个冒充钟某的人骗走了2万元钱,于是就想到去报复钟某。她说,自己勒了约20秒,用的力气很大,目的是想把钟某勒晕。但实际上,吴某的举动极有可能导致钟某丧命。
所幸的是,钟某逃过一劫,经鉴定,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离开现场后,吴某用钟某的手机联系她的家人及朋友,以钟某的安全相威胁,向她家人敲诈5万元,向她朋友敲诈5000元。不过最终因为吴某被警察抓获而未得逞。
庭审中,吴某吐露了内心的想法,“我只是心里不平衡,为什么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我身上?我为什么不能报复别人?”
“每个人都有不顺意的地方,难道就要迁怒于社会,迁怒于身边的人吗?不是这样的。”法官对吴某说道。
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钟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令吴某赔偿钟某861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