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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信息 “嗅密码”IT男获刑

  通讯员 陈姣姣

  本报讯 会建网站,懂查询技术,可他却用来创立了一个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嗅密码”网站。近日,乐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该网站的运营者丁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6月,乐清女子林某报案称总是接到全国各地的推销电话,一天多达十几个,林某怀疑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了。后经查实,林某的信息是从一家名为“嗅密码社工库”的网站泄露出来的,该网站主就是丁某。

  丁某,27岁,安徽人,此前一直在北京某家科技公司上班。2015年初,丁某在网上浏览时,发现一些人的QQ密码、论坛账号密码以及开房记录被公开。丁某心想,不如将信息拷贝下来放在网站上供他人查询,并以此赚钱。于是,丁某买了个服务器,并将网上的信息上传至服务器,然后制作了“嗅密码社工库”网站。进入该网站后,用户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包括宾馆住宿记录、手机号码、用户QQ、部分论坛账号以及密码等个人信息,每注册一个账号需交60至120元。

  经查,丁某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近2000万条。截至2016年6月23日,用户通过“嗅密码”网站查询开房记录等个人信息共49698条,丁某从中收取会员费19万余元。


浙江法制报 世 相 00004 侵犯公民信息 “嗅密码”IT男获刑 2017-04-24 2 2017年04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