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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0571-88974015
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联系人:方文莺 联系电话:0571-87336113
住所地:杭州市中河中路150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1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附:  公告清单 单位: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4-24 2 2017年04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