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6757号
周淑琴、何红兵:本院受理的原告傅儒密诉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6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592号
谢天锋:本院受理原告金红朝与被告谢天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159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9号
浦江县康贝工艺品厂: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再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8046号
金双芳、朱荣金、阿不都外力·买买提: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声波诉被告金双芳、朱荣金、阿不都外力·买买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8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837号
任春波:本院受理原告洪波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2837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周峰松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盛婉丽、人民陪审员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7月10日下午14:45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426号
邱欢欢、黄伟才:本院受理原告许伟林诉被告邱欢欢、黄伟才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2426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