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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 缝

法院公告

  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836号

  任春波:本院受理原告洪波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283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周峰松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盛婉丽、人民陪审员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7月10日下午14:55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8838号

  郑国平、郑燕燕:本院对原告杨成钢诉被告郑国平、郑燕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一、由被告郑国平、郑燕燕归还原告杨成钢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月利率1.5%从2014年10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归还日止);二、由被告郑国平、郑燕燕支付原告杨成钢律师代理费3000元;以上二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本案受理费1862元,公告费650,合计2512元,由被告郑国平、郑燕燕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8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990号

  祝贺、毛春花:本院受理原告舒燕华、杨洁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家装承揽合同及补充协议;二、判令被告返还未实施家装承揽合同款127777.6元;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3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单、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5642号

  吴晓航:本院受理原告姜少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802民初5642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姜少卿撤诉处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4407号

  徐晓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802民初440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徐晓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透支本金72015.26无及利息(利息含滞纳金等暂计算至2016年9月1日为18174.66元,此后按合同约定据实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浙江法制报 中 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4-24 2 2017年04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