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法院破解执行难又出重拳
“执转破”化解执行领域 “僵尸”案
本报记者 周国新 通讯员 应雨轩 吴月媛
本报讯 日前,玉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玉环房建公司已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黄某等人申请,遂将该案转入破产程序,这是该院实施的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
据了解,玉环房建公司涉及多起债务,前来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较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歇业多年且已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玉环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查明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案移送破产处理。目前,该院民二庭正在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进行审查。
该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林新艇说,实际上,执行不能的案件不仅影响执行工作效率,还损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转破产使得“僵尸”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可以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等方式,帮助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再生,使那些缺乏履行能力且恢复生机无望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玉环法院针对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长期停业、歇业且恢复生产经营无望的“僵尸”企业,引导当事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开展执转破工作,是该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一项重要尝试,也是打通解决部分执行难问题“最后一公里”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