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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仲裁公告

  嘉兴市慕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朱牡丹等9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45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7年6月30日9点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景宜路989号2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仲裁公告 2017-05-15 2 2017年05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