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窃取商业秘密 公司商标被人假冒
这些问题怎么破,经侦微课堂给你答案
本报记者 许乔静 王春苗
5月15日下午,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开展了“助力平安 护航浙商”——“5·15”服务会员集中咨询活动,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金融支队副支队长张敏、税收支队副支队长陈海荣、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金亮亮、市场秩序支队政委褚伟正、知识产权支队副支队长卢一伟担任嘉宾,为广大会员讲解遭受经济犯罪侵害时的刑事救济之道、防控经济犯罪侵犯的应对之策。
问:如果发现企业员工存在窃取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企业该收集哪些报案材料?
答:企业可以先收集能够证明被窃取的是商业秘密的相关证据,如它的商业价值和不为人知性,还要收集商业秘密遭受侵害的事实证据和损害的认定方面等证据,如果双方签署过保密协议,企业可以将保密协议和支付履行保密责任的费用证明一并收集好,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问:企业内部查证与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比较困难,有没有什么诀窍?
答: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定和查证:一是双方发生财务往来的背景,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或者历史交往的情形和程度;二是双方财务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务方对接收方是否有职务上的请托;三是接收方是否通过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便利;四是往来价值的情况如钱物往来的情况。
问:我们注册过的品牌被很多非授权单位或个人非法流通,扰乱了公司的价格体系,影响恶劣,我们公司该怎么办?
答:这个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假冒你公司品牌的商品,这部分你可以以对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或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要随案附上一些对方有犯罪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发现假冒商品的生产源头来自浙江,可以直接到源头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一种是对方通过非官方渠道获得货源,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我们在外省发现一个假冒我们公司商标生产的行为,根据调查,其生产源头来自浙江,由于该案已经在外省公安立案,如果想在浙江报案打击源头,可以吗?
答:如果外省公安机关已将涉嫌假冒生产这一犯罪情形立案,可以由立案机关向浙江公安机关发送请求协查的函。如果这一犯罪情形没有立案侦查,可以由立案机关将线索移交给浙江公安机关,你们也可以直接向浙江公安机关报案,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外省未就这一行为立案,你们可以将目前掌握的物流信息、涉案资金流动信息、涉嫌假冒的认定材料等相关证据交源头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后视情况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