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岛没去成 打官司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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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鹿轩
你是否曾在朋友圈刷到过旅游产品推销,也曾心动想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心动之前,可要先留个心眼。近日,温州一对夫妻,图方便没有找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在预定巴厘岛旅游产品时被骗。
28岁的温州女子黄某是虽然并非旅行社的员工,但是和一些旅行社有合作,经常在个人社交软件推荐旅游项目给别人,积累了一定的口碑与客户。
今年1月,丽丽(化名)看到黄某发布的关于巴厘岛的旅游信息,想要和老公一起去旅行,便向黄某咨询。
黄某将合作旅行社的相关线路和报价发给了丽丽,丽丽非常爽快地确认了。1月5日,丽丽支付了1万元定金给黄某,并将夫妻二人的护照一并传给黄某,由黄某向旅行社代缴定金、代办报名等事宜。
让丽丽没想到的是,黄某因为个人债务问题被人催债,她并没有将上述定金交给旅行社,而是将钱用于了个人还债。
1月20日,黄某在明知该旅游线路名额已满的情况下,向丽丽虚构出团通知书单已出,并通过提供空白旅游合同的方式,要求其交付余款,骗取人民币17600元,并再次将钱款用于还债。
眼见出发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纸最终包不住火。
1月26日,黄某约丽丽在银行会面,把旅游报名没有成功的事情告诉了丽丽,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3600元钱还给了丽丽,但是剩下的钱,她表示无法归还。
原本期待一个完美假期的丽丽得知真相后,当场报警。当天,黄某的母亲与丽丽达成了调解协议,其母代黄某退还现金2.4万元。
温州鹿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黄某有自首情节,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如今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旅游产品的现象非常普遍,发布这些产品信息的人员有些并非是正规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消费者出游前,首先要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通过个人预定的旅游项目,消费者事后应要到旅游公司咨询确认,明确旅游合同的相关条款之后再予以签字确认。为了避免风险,旅费的缴纳尽量不要选择由他人代缴,最为保险的做法是将款项汇入旅游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